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

时间: 2023-11-08 15:43

【内容简介】

(一)奖励对象

在四川省户籍人口中,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暨2015年12月31日以前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,并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父母进行奖励。

(二)奖励标准

120元每户每年。

【工作流程】

个人向户籍地乡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申请→公示→区县复审→逐级上报→各级匹配资金→发放奖励金(对已享受对象每年年审)。

【政策时间】

长期。

【政策依据】

《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》(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)

【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】

高坪区卫生健康局:0817—33515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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