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

时间: 2023-11-08 15:43

【内容简介】

对具有本区户籍,在全面享受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后,仍存在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或退役军人家庭。经本人申请,村(社区)、乡镇(街道)、区县三级审批,由区级部门发放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(帮扶项目:1.医疗帮扶,2.生活帮扶,3.教育帮扶,4.就业帮扶,5.创业帮扶,6.其他帮扶)。

申请材料:

1.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直接受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,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和直接受助人户口簿复印件),直接受助人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

2.退役证复印件或退役人员身份相关材料;

3.申请生活帮扶还应提交生活困难材料;申请医疗帮扶还应提交医院出具的患者病情诊断书、住院依据、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费用结算票据等;申请教育帮扶还应提交子女入学相关材料;申请就业帮扶还应提交就业困难或创业失败相关材料;申请创业帮扶还应提交自主创业相关材料;

4.直接受助人非退役军人本人的,需提供退役军人与受助人之间为共同生活直系亲属关系的有关材料;

5.提供直接受助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,申请者在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上重抄银行账号并注明开户银行名称。

本人不能书写的,可由家庭成员或委托他人代为填写申请表,本人在申请表上按手印。

【工作流程】

困难的退役军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→村(社区)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→公示(7个工作日)→乡镇(街道)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,出具核查意见→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审批。

【政策时间】

本政策自2020529日起施行

【政策依据】

《手机版大发888下载_大发彩票官方app版-体育在线: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南退役军人〔2020〕34号)

【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】

高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:0817—3573678 ???0817—3301939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